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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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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加速惠东海洋经济发展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开发已成为沿海国家和地区抢占经济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决策。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标志着人类开发利用海洋和全面管理海洋新时期的到来。在这个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均要求沿海国家做出承诺对其管辖海域实行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这是国际社会多年来海洋管理实践的经验总结。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的颁布实施,在世界海洋开发的法制化管理进程中又迈出了新的具有深远意义的一步,开创了我国海域使用管理的新纪元,成为我国海洋执法管理又一新的里程碑。向海洋进军,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解决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三大难题,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一、我县海域的概况
我县濒临南海,毗邻港澳,大亚湾和红海湾环绕县境南部,有着丰富的海洋资源、渔业资源和优越的区位优势,宜渔面积广阔。惠东县是海洋大县,也是全国渔业重点县之一,管辖海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有大小海岛55个,海岸线迂回曲折,全长171.8公里,占惠州市的76.8%,海岛岸线37.6公里。滩涂面积3.88万亩,5米以内浅海面积13.1万亩,10米内浅海面积29.15万亩。浅海滩涂主要分别在范和港和考洲洋,是发展海水养殖的优良海区。
目前,已开发利用浅海滩涂面积98929亩,其中增养殖用海97729亩,码头用海275亩,旅游用海925亩。已依法办理《海域使用证》242份,《养殖使用证》380份,共622份,累计面积93983亩,持证率95%,海域使用管理初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力地促进了海洋经济发展。近年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外向带动,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加快海洋"五大"体系建设。一是建设海洋基础设施。我县渔港、渔货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滞后,要把大力加快渔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的一项主要工作,多渠道增加对现代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鉴于我县海洋科技人才比较缺乏的实际,积极引进科技人才,大力推动科技兴海。三是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按照海洋科学开发利用与保护并举,海洋环境与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并重的工作思路,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四是建设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把海洋开发、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乱填海、乱围垦等违法行为。五是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和水产品标准体系,把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大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证工作力度,增强水产品出口竞争力。
二、海域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海域使用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但是,由于《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出台时间较短,落实任务繁重,管理面比较复杂。我县海域使用管理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受"用祖宗海,吃祖宗饭"、"谁开发,谁占有"的传统观念影响,用海人非法乱用、乱占、乱圈、乱填海域,海域使用的无序、无度、无偿"三无"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是在执法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如在《海域法》颁布实施前后一直在扩大使用海域(主要指围、填海)中,对原有使用海域的确认,给扩大使用海域的行政许可、海洋行政处罚等带来一系列矛盾问题。三是由于《海域法》里规章制度是针对全国的海域使用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而制定的,真正落实到各省、市、县时必然会遇到一些规章制度没有说明的问题,所以我县缺乏海域使用的配套规章制度,以及海域使用的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滩涂管理混乱也是目前我县海域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滩涂使用引起的群体性纠纷、行政诉讼及上访事件。五是存在"多头"管理,重复收费现象。六是我县海洋经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很不适应,海洋综合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执法经费难以保障,而且缺乏海监执法所必须的检查、取证、监测等设备,严重影响了基层执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海监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海域法》的几点建议
法的颁布来之不易,但法的贯彻实施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要使《海域法》真正成为实践中的准则,确保落到实处,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予以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大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用海意识
《海域法》的立法历时多年,广泛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要使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破除传统的用海观念,树立全民的海洋国土、海洋环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形成全民懂海、爱海、富海的观念,为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治海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海洋监察执法力度,对违法用海者严惩不怠,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加快制度创新,尽快健全配套法规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海域法》,尽快完善配套我县的地方性海洋管理规范性文件,针对我县海域使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边实践,边总结,制定适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使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从海域使用面积、用海类型和海域使用金征缴等方面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审查和监控,确保海域使用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为惠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严明法纪,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治海能否实现,执法队伍是关键。严明法纪,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海洋管理和海洋监察队伍建设,探索一条适合我县海洋管理特点的路子。一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二要配备必要的技术手段和装备,为切实履行其保驾护航的职责提供保障。三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从海洋基础知识、海监基本理论、海洋法律法规入手,尽快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四是加强行政许可与执法监察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海洋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五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用海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六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管理队伍的知识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海域法》的顺利实施。
(四)统一规划,提高滩涂的勘界及使用工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滩涂管理应予以高度重视,尽量完善对有争议的相邻县、镇滩涂的勘界,明确权属,要严格按照《海域法》及国务院对"海岸线"的严格规定,并统一规划好发证的部门、权限、范围程序和收费标准等,避免出现交叉管理和重复收费的现象。各地成立由政府牵头、公安、边防、海监、渔政、土地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管理小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对滩涂管理的各种问题现场办公,就地解决各种矛盾。
(五)及时总结经验,科学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根据《海域法》规定,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领导方法,科学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勇于创新,把严格执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到我们的一切工作中,对《海域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充分利用《海域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推动海洋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贯彻实施《海域法》不仅是海洋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省、市直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我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把依法治海的责任共同承担起来,一条心,一股劲,形成合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海域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为推进我县依法治海进程,建设海洋经济强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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